医药网4月21日讯 4月20日,人社部网站发布了《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提出阶段性降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率,此外还明确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通知》表示,从2016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从2016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可以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通知要求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2015年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0.25个百分点和生育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的决定。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中新
5问 生育保险并入医保
1 为什么生育保险要并入医保?
在政府层面,正如人社部《通知》所言,将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主要是出于“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的考虑。生育保险目前仅由单位缴费,“五险”变“四险”后,企业缴费负担或将减轻。
而从这两种保险的现状而言,与基本医疗保险超过90%的参保率相比,生育保险的参保率相对较低——截至2014年底,全国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仅为1.7亿人,参保率为43.34%;生育保险基金收入446亿元,支出368亿元。2016年两会期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教授孙洁就在其提案中表示,目前生育保险的保障对象只有城镇企业的已婚女性职工,覆盖面过窄;且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存在界限不清的问题,导致生育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效率都不够。
2 并入医疗保险意味着什么?
分析人士表示,今后生育保险将成为医疗保险的一个组成部分,医疗保险将成为主险,而生育保险就类似其中的一个强制性附加险。各类人群只要参加了医保,就自然而然地获得了生育保障的相关权利。
3 这样做有什么好处?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社会保障系仇雨临教授认为,从产妇生育方面来讲,因为从孕前检查、产检到分娩等都是与医院接触,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医疗行为,二者合并是对的,国外情况是没有生育险的,而是直接纳入医疗保险,并且覆盖产前、产后,包括生产之前的检查、产后的康复等。而从管理成本上来说,二者合并也比较经济,不需要单独管理,可以降低管理成本;从基金的使用上来看,医疗保险基金在某些城市相对紧张,存在入不敷出现象,而生育保险有结余,对医疗保险可以提供资金支持。
4 合并后会是什么样?
曾有学者建议,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后可以统一收费,在现有费率基础上提高一定比例,建立生育医疗保险基金,而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均从生育医疗保险基金中支出。但此种合并方式的弊端在于:增加的生育保险支出可能会占用其他没有生育保险者的医保资源。
现在,多次被提及的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虽已成定局,但官方未说明两种保险究竟会以什么模式合并。具体的合并办法及合并以后的影响,还待具体操作办法出台后言明。
5 会给参保人员带来什么影响?
“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不会给参保人员带来损失”,仇雨临教授说。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社会保障系教授潘雨棠也认为,“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后员工待遇不会有改变,只是统筹的范围会扩大而已,社保基金与生育保险合并更有利于二者资金的调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