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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1179个食用农产品经营场所全部纳入定量检测和快速筛查抽样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4-18  浏览次数:62
为打造食品安全城市,确保市民吃上放心农产品,2016年3月31日,广东省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全市1179家农产品经营场所全部纳入定量检测和快速筛查抽样点。

开展食用农产品检测工作是加强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安全的重要措施。深圳市局在全市范围内确定了1179家食用农产品定量检测和快速筛查抽样点,包括了市场、超市、百货超市、便利店等所有经营食用农产品交易场所。深圳市局要求,各经营者要积极配合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被抽查人拒绝抽样的,对被抽查农产品以不合格论处。

同时,深圳市局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欢迎广大市民参与监督,若发现名单之外的合法农产品经营场所,可向所在辖区的食品药品监管局建议增加,一经确认之后可将其列入定量检测和快速筛查抽样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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