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3月29日讯 在全国人大闭幕后的总理记者会上,李克强总理表示,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阶段性地、适当地下调“五险一金”的缴存比例。在此前后,广东和上海、天津、云南、甘肃、浙江杭州、福建厦门等地区分别出台社保费率下调政策。
下调多集中在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这三个费率较低的险种,较少涉及占社保大头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各地降低的主要是单位缴费费率,目的是减轻企业负担,个人到手的工资不会有很大变化。 ●南方日报驻京记者 王诗堃
我国现行社保体系由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保险项目组成,加上住房公积金,即“五险一金”。
近年来,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增大,降低企业社保费率的工作也在逐步推进。2015年,国务院统一部署,先后对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费率进行下调:
失业保险 费率由3%降至2%
工伤保险 费率由1%降至0.75%
生育保险 费率由1%降到0.5%
去年三种险费率下调
下调后,全国范围内的“五险”缴费比例一般是:
养老保险
费率为28%(单位缴费20%、个人缴费8%)
医疗保险
费率为8%(单位缴费6%、个人缴费2%)
失业保险
费率为2%(单位、个人缴费比例由各地自定)
工伤保险
费率为0.75%(全部单位缴费)
生育保险
费率为1%(全部单位缴费)
下调后,我国“五险”总费率由原来的41%降至39.25%,其中,企业负担为28.25%,个人负担为11%。
广东费率全国最低
广东
广东省的社保综合缴费率在34%左右,为全国最低。今年3月1日起,广东省进一步降低社保费率,将失业保险费率从原来的2%降低至1%,其中单位费率从1.5%降至0.8%,个人费率从0.5%降至0.2%。
上海
今年元旦起,上海市养老、医保、工伤保险费率均下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费率从21%降到2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费率从11%调整为10%,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1.5%调整为1%。
天津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2%降至1%;生育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0.8%降至0.5%;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最低标准由0.5%降至0.2%,最高标准由2%降至1.9%,调整后综合费率水平由0.67%下调至0.54%。
云南
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从3%下调为2%,其中单位缴费费率从2%下调为1.4%,个人缴费费率从1%下调为0.6%。
甘肃
失业保险费率由3%调整为2%。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0.5%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个人缴费费率下调一半。
生育险并入医疗险
“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这意味着,生育险将和医疗险合并,“五险一金”将精简为“四险一金”。
两会前夕公布的《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也提出,优化社保险种结构,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今后,生育保障将成为医保制度的组成部分。
个人到手工资变化不大
从目前各地出台的社保费率下调政策来看,下调主要着力在单位缴费费率上,仅有广东、云南等少部分地区同时降低个人缴费费率。
以广东为例,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费率从0.5%降至0.2%,降低了0.3%,若按月收入5000元计算,每月到手工资将增加15元。总体来说,变化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