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浙江  盐酸  白藜芦醇  氨基  技术  吡格列酮  吡啶  中间体  制药设备  骨科  原料药  前景广阔  武汉  中成药“避风港”或步其后尘  试剂  机构悄悄潜伏“创新药”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山西省组织开展打击购销“回收”药品专项整治活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3-22  浏览次数:95
为加大对购销“回收”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流通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省开展打击购销“回收”药品专项整治。

此次集中整治,重点围绕药品批发企业、连锁总部、单体药店、连锁加盟门店及个体诊所等重点单位;农村、城乡结合部、医院周边等重点区域,以及超低价药品,购进或者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又无税务票据的药品,一个品种多个批号但数量较少的药品,治疗糖尿病、高血压、心脑血管类及老年人常用药品以及血液制品、疫苗、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重点品种,严厉打击非法购销“回收”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净化药品市场。

山西省局要求,各级食药监管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职责,对所辖区域开展地毯式核查,与市场、稽查、法规和宣传等部门建立共同参与的内部联动机制,积极发挥新闻媒体和12331投诉举报电话等作用,加大专项整治的力度、广度和深度,有效遏制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级监管部门要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对专项整治中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符合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查处,深查细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需要收回或撤销GSP认证证书或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按管辖权限,及时依法收证、撤证或吊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展会信息 | 欢迎扫码下载展会杂志电子版 | 帮助中心 | 国际注册与认证 | 服务指南 | 黄金板块 | 本站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