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专程调研,认真总结。把健全“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列入2015年度调研课题,认真调研总结莆田、泉州等地“小餐饮”监管工作,并赴江西南昌、新余和萍乡等地学习考察“小餐饮”监管工作经验,形成健全“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课题调研报告,提出“小餐饮”核准管理和“提升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监管工作思路。
二是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在莆田市开展试点,莆田市局制定了“小餐饮”备案管理制度及现场核查标准等规范,并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小餐饮”监管工作的通知》,发放“小餐饮”备案凭证1800多份,“小餐饮”的整治和提升改造取得较好成效。
三是建立健全机制,实现长效监管。2015年福建省局协调法制部门把小餐饮监管纳入食品安全条例立法范畴。2016年,将积极配合《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的颁布实施,尽快研究制定《“小餐饮”监督管理办法》等配套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小餐饮”监管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