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晚11时,南宁市西乡塘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连夜前往五里亭农贸市场进行检查,截至16日上午12时,共检查了活禽摊点147家次,其中销售三黄鸡商户28家次,销售温氏三黄鸡的商户4家次。执法人员在现场查看了供货方的检疫证明和销售记录,抽检3个样品,并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查中发现,商户均能出具合格的检疫证明。
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要求进入市场的食品必须提供检疫和检验合格证明,而在商家未能提供检验合格证的情况下,市场开办方必须对销售的产品进行抽检,检测合格的,才可以进入市场销售。但根据检查情况来看,市场开办方在日常监管中只查验了商户的检疫合格证明,并未对进入市场销售的禽类食品进行检验。
下一步,广西局将加强与畜牧水产、农业部门和相关单位的配合协调,加强禽类、肉类兽药残留抽检监测,严肃依法处理滥用禁药和添加剂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风险防控,从源头上搞好预防,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