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清源”行动。从整治农兽药残留超标和违法使用高毒农药入手,以治理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和违规使用高毒禁限用农药为重点,以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基地、畜禽屠宰厂、农资销售单位、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深入排查、严肃查处违规使用禁用农药兽药、高剧毒农药、滥用抗生素、非法使用“瘦肉精”、非法收购屠宰病死畜禽和制售假劣农资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净流”行动。以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为重点,针对在城乡结合部,尤其是乡镇一级的农村市场假冒伪劣窝点,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红盾护农”农资打假行动。
三是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以食品加工小作坊、批发市场、乡镇集贸市场等高风险业态为重点业态,以农村食品消费高风险时段和节日期间为重点时段,组织开展重点治理行动。
四是深入开展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利剑”行动。深挖食品违法犯罪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立案查处,确保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断打压违法经营者和假冒伪劣食品的生存空间,让违法犯罪者无处藏身。
此次系列行动将认真查找和梳理农村食品问题多发、易发等重点区域的食品生产经营风险隐患,强化日常监管和重点区域、重点业态、重点时段的专项治理,净化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环境;强化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责任意识,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制度,按照“四有”要求,构建农村食品安全统一监管、综合监管、协同监管工作机制,消除监管盲区,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体系。同时,坚持一手抓治理,一手抓指导,大力培育、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促进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产业转型升级和食品消费方式及习惯转变,不断改变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小、散、乱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