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记者从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官网获悉,目前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完成了对药企违法生产销售银杏叶提取物及制剂行为调查,全国共计有65家药企涉嫌违法生产销售银杏叶提取物及制剂,分别给予了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罚款警告、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停等处罚,我省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岳分公司、四川省玉鑫药业有限公司、成都华高药业有限公司和成都永康制药有限公司等4家药企涉入其中,被监管部门给予行政罚款、警告等处罚。
据了解,去年1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对违法生产销售银杏叶提取物及制剂行为处罚意见的公告,组织有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涉嫌违法生产的65家银杏叶提取物及制剂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因生产假药、劣药被依法处罚的企业59家。其中,被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4家;拟被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4家;被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47家,罚没款总金额1.03亿元;无药品生产资质的企业被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停4家。上述企业中,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8家;被处以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资格处罚的责任人员7名;被免于或不予行政处罚6家。
涉及我省的4家企业中,成都华高药业有限公司、四川省玉鑫药业有限公司和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岳分公司因违法生产假劣银杏叶制剂,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处以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成都永康制药有限公司因主动报告违法行为、彻底召回问题产品等,具有减轻情节,被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