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考核评价工作呈现三个“新”:
一是条款设置有新内容。在紧扣年度重点工作,突出关键指标的基础上,引入公众满意度第三方调查结果,新增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对各地平时工作情况综合评价条款,考核项目更加全面,更加科学。
二是考核方式有新举措。与往年的资料对资料的考核方式不同,2015年成立8个核查组,对各地进行实地考核,考核方式更加公正,更加客观。
三是结果运用有新要求。考核评价结束后,将考评结果通报各市州党委、政府,通报省目标办、省委组织部和综治办,作为对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结果运用更加明确,更加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