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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内食药监通告〔2016〕9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3-14  浏览次数:65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我区餐饮食品进行了抽检,本次抽检的餐饮食品主要为冰淇淋、雪糕(自制)、餐饮具、果、蔬汁等饮料(自制)、酱腌菜(自制)、外卖配送餐及其他餐饮食品等。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的测定》(GB/T 4789.3-200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非食用物质、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53个指标,共抽检94家餐饮单位的404批次产品,其中合格样品40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现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产品信息

餐饮食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生力饭店有限责任公司自制的馒头二氧化钛不合格。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要求企业所在地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开展了核查工作,并责令生产经营企业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

经过核查处置,发现该企业生产的馒头仅供本酒店使用,不对外销售,目前,该企业已停止生产该产品。

三、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的样品检验合格的企业有73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308-餐饮食品.xls

2. 食品抽检合格-20160308-餐饮食品.xls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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