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3月11日讯 为加强捐赠药品进口管理,保证捐赠药品质量安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会同相关部委共同起草了《捐赠药品进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6年3月2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
联系人:李小芳
电子邮箱:swzpc@cfda.gov.cn
附件:捐赠药品进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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