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国际“倒逼”态势,中医药行业的立法工作已迫在眉睫。我国现行涉及中医药的法律法规,未充分体现中医药发展规律和自身特点,未充分考虑中医药实际情况,并在一定程度上,非但不能保护反而制约了传承发展。
目前,我国与70多个国家签订了近百个含有中医药内容的政府间协议,有54个国家制定了传统医学相关法案,92个国家颁布了草药相关法案。世界卫生组织倡议将传统医学纳入各国的医疗保健体系之中。
中医药立法成大势所趋
中医药整体思维、天人相应、辨证论治等核心理论的科学价值,伴随着21世纪生命乃至世界科学发生的革命性的深刻变革中,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西方医学界认可。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张伯礼也分析说,国际社会对我国传统医药认识发生了积极变化,特别是一些国家凭借经济实力与先进技术,对中医药进行研发和为我所用,以占据中医药技术制高点,争夺中医药知识产权和主导权,欲将中医药的理论知识和诊疗技术方法据为己有。
张伯礼强调说,民族医药已包括在大中医之中,“争议”放到学术层面去研讨。国务院相关立法研究部门要以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加快对《中医药法》审议,及早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确保中医药在国内外的重要地位。
中医的现代化可能引起医学的革命,而医学的革命可能要引起整个科学的革命,中医药行业的重要性可见一斑,因此,行业的规范工作不可懈怠,立法已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