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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与云南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战略合作协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3-07  浏览次数:75
2016年2月29日上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与云南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战略合作协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毕井泉,副局长王明珠、吴浈,云南省委书记李纪恒,省委副书记、省长陈豪,副省长高峰等同志出席合作协议签署仪式并举行会谈。

合作协议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四个最严”的要求,立足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和产业发展特点,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力争用3—5年时间,使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能力明显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合作协议明确了双方具体任务。

会谈时,毕井泉表示,食品药品安全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是民生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愿与地方党委、政府密切合作,共同守护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总局将认真履行合作协议内容,帮助云南省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发展。李纪恒表示,食品药品安全人命关天,云南省委、省政府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和制度,切实抓好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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