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省局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监督抽检的食品包括水产品及水产制品、焙烤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类食品,抽样检验不合格样品16批次。其中,水产品及水产制品不合格2批次,焙烤食品不合格1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产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要求相关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进行处置。
2016年3月3日
附件: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