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2月23日起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和建议。
2.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xuxy@cfda.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反馈意见”。
3.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邮编10005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并在信封上注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反馈意见”字样。
4.将意见和建议传真至:010-88330705。
附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修订草案)及说明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法制司
2016年2月20日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修订草案)及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