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规则》对当事人实施的违反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根据其违法的事实和性质,确定案由,按照违法事实、情节和危害轻重区分轻微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并依法确定不同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在该类违法行为对应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内,按照不同违法情形,给予从轻或者从重处罚。对于符合规定的减轻处罚情形的,如何确定处罚种类和法定罚款下限以下的罚款额度,作出了专门规定。
该《规则》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规范执法行为,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与可行性,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化水平,优化食品医药产业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