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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116)——2015年12月肉及肉制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3-01  浏览次数:150

本次抽检的肉及肉制品主要包括生鲜肉、预制肉制品、熟肉制品等。抽检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6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熟肉制品卫生标准》(GB 27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腌腊肉制品卫生标准》(GB 273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铬、砷等重金属,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等兽药残留,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等食品添加剂、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等23个指标。共抽检肉及肉制品样品303批次,涉及9个生产省份,发现不合格样品3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0.99%。其中:

1.抽检熟肉制品60批次,不合格样品数为3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5%,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山梨酸、金黄色葡萄球菌。

2.抽检生鲜肉193批次、预制肉制品50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本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召回措施,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业内警示:山梨酸能有效地延长食品的保存时间,并保持原有食品的风味,但如果食品中添加的山梨酸超标严重,消费者长期服用,在一定程度上会抑制骨骼生长,危害肾、肝脏的健康。

金黄色葡萄球菌产生的肠毒素可污染食物而致食物中毒。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一、二。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2 月 17日

相关附件

  • 食品抽检合格-20160217-肉及肉制品
  •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217-肉及肉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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