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浙江  盐酸  白藜芦醇  氨基  技术  吡格列酮  吡啶  中间体  制药设备  骨科  原料药  前景广阔  武汉  中成药“避风港”或步其后尘  试剂  机构悄悄潜伏“创新药”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要闻简讯 » 正文

辽宁:三级医院使用抗菌药 不得超过50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2-26  浏览次数:112
  医药网2月25日讯 2月24日,记者从辽宁省卫计委了解到,辽宁近日出台医院抗菌药“限用令”,规定三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不得超过50种,细菌耐药监测网将覆盖125个医疗机构。     辽宁省卫计委在对全省二级以上医院抗菌药物应用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后,对抗菌药物的适用范围在原有基础上予以加强:三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不得超过50种,比过去减少了10多种;二级医院不得超过35种,并对相关专科医院的抗菌药物使用品类也做出相应要求。如,医疗机构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红霉素类抗菌药物不超过2个品规;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     同时,还扩大了全省细菌耐药监测网的覆盖范围,将监测机构增至125个,以此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时调整抗菌药物品种,提高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率。     据了解,辽宁省二、三级医疗机构药占比已经连续四年下降,一些医院无菌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已低于30%,还有医院抗菌药物使用总金额下降了60%,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品种、品规现已全部达标。
 
关键词: 抗菌药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展会信息 | 欢迎扫码下载展会杂志电子版 | 帮助中心 | 国际注册与认证 | 服务指南 | 黄金板块 | 本站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