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抽检无盲区,重点全覆盖。在每次抽检行动实施前,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强化随机抽样。除加强对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大型餐饮单位采样外,积极扩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中小型餐饮单位、学校周边、农贸批发市场等问题多发区域的食品的抽样。2015年,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粮食及其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水果及其制品、水产及其制品、调味料、酒类、茶叶、乳制品等重点产品;各级抽检中发现的问题食品;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外观、价格、标签等可疑食品列为抽检重点,并确定抽检范围、产品、批次及检验项目。2015年仅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就完成食品抽检监测12247批次,对重点食品、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做到100%全覆盖抽检。其中,监督抽检完成10764批次,风险监测完成1483批次。
二是听取市民意愿,突出问题导向。结合专项整治、节令食品等开展抽检监测工作,用技术手段尽可能瞄准问题和食安隐患。积极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围绕市民需求,以市民之忧“点穴”。同时为了提高抽检的靶向性,增强市民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和参与度,2015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12345市民服务热线、11家媒体先后开展了“你点我检”和“食安泉城、问计于民”活动。此外,济南市局还定期召开社会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听取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的建议,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重点检查。2015年,将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问题发现率”、“问题处置率”纳入年度科学发展考核,结合信用分级制度开展抽检监测工作。结合食用油、酒类、烧烤、生鲜肉等重点品种以及学校食堂、鲜奶吧等重点业态开展的“守护舌尖安全”10类整治行动,开展抽检监测工作,用技术手段发现问题和食品安全隐患。全年抽检监测“问题发现率”达4.5%。根据节令食品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了元宵、粽子、月饼专项抽检,针对元旦、春节开展了保障两节食品的专项抽检,净化了节日食品市场。结合关键时点,对抽检计划提出了严格要求,做到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抽检覆盖率达到100%,确保每笔抽检监测经费都用在“刀刃”上。
三是曝光不留情,严查不放过。2015年,济南市局对抽检结果和处罚信息通过官方网站进行实名公布,让从业者自觉收紧食品“入关口”;建立抽检“大数据”,从中捕捉违法信息,及时开展执法检查;加强研判分析,对风险因子“未卜先知”,帮助企业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在官方网站开辟“监督公示”专栏,第一时间将监督抽检结果对外公布,公开信息包括产品合格的企业和不合格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检验项目、合格与不合格的检测值、生产企业及抽取样品的地点等。截至2015年12月31日,市局共公示11期监督抽检结果。建立了“监督抽检-专项检查-执法办案-行刑衔接”为链条的工作机制,一改以往监管部门单一针对产品进行抽检的倾向,将执法监督与监督抽检全链条衔接,彻底截断不安全食品通道。要求执法人员在接到不合格报告书后及时依法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对不合格产品责令企业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视情况采取责令整改、行政处罚、停业整顿、吊销证照等措施依法查处企业。并且从监督抽检中捕捉食品安全风险和违法信息,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和食药稽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15年,由抽检结果提供线索的立案数,占食品违法案件的1/5。
四是查风险找原因,促企业强自检。抽检不仅是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的利器,更是食品从业者的报警器。2015年,济南市局以抽检“大数据”作为参照系,定期邀请专家召开风险交流研判会,帮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查找食安风险、督促其加强质量把关,提升食品检测水平。2015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全面加强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快检室建设,督促主办方快速完善市场食用农产品快检制度,增加快检设备,配足检测人员,规范日常检测工作。截至目前,12家试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已建成快检室并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