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2月17日讯 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自2014年底全面启动以来,科技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积极部署改革任务,推动改革落实,已取得阶段性进展,成效初显。其中,设立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是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重中之重。2016年2月16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批重点研发专项的指南发布,这标志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正式启动实施。
科技计划那么复杂,是不是有点傻傻分不清楚?来听锐锐为你详细解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1. 为什么要进行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
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着力解决制约我国科技计划引领带动创新发展的深层次重大问题,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解决原有计划体系日益突出的重复、分散、封闭、低效等问题,遵循科技发展的客观规律,发挥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
2. 改革进展如何?
按照2014年国发64号文的要求,改革的全部主体任务要在2014-2016年三年改革过渡期内完成。目前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已经初步形成,它包括“一个制度、三根支柱、一套系统”:一个制度是指部际联席会议,已成为凝聚共识、协商决策的重要平台。三根支柱包括:特邀咨评委,已开始发挥重要的战略咨询作用;专业机构,首批7家机构已经启动改建并准备承接项目管理职能;“全程嵌入式”监督和评估体系正在形成。一套系统是指: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已开始面向科技界提供服务。
3. 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后,钱变少了吗?
科技计划的整合不是“为整合而整合”,而是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形成全链条、一体化设计,不会因为科技计划的优化整合而减少财政科技投入,相反会加大对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稳定经费支持和基础研究投入。
4. 中央财政科技计划有哪些?
按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新要求,以及科技创新呈现出的新态势新特征,已将原有的100多个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在科学评估基础上整合成五大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目前已正式启动,其它各类计划也在分别展开。
5.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是怎么来的?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整合了原有的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发改委、工信部管理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有关部门管理的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
6.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定位是什么?
该计划定位为针对事关国计民生的农业、能源资源、生态环境、健康等领域中需要长期演进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重大国际科技合作,按照重点专项组织实施,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研发布局和协同创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领域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
7. 新的项目形成机制和管理流程是什么样的?
主要环节为:征集科技需求,凝练形成任务方向,编制各专项实施方案,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咨询评议,部际联席会议审议布局并按程序报批,编制发布年度项目指南,专业机构开展申报受理、评审立项、检查验收等过程管理。监督评估工作贯穿全部流程。
8.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规模如何?
综合考虑部门共识度、领域科技发展均衡性以及中央财政能力,目前形成了59个重点专项的总体布局和优先启动36个重点专项的相关建议,经国家科改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得到国务院批准。
9.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申报和评审方面有何创新?
一是“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的申报评审方式。在前期试点重点专项工作探索经验的基础上,实行“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申报方式,即先由项目申报者提交3000字左右的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经过首轮专家评审后,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请项目申报者再提交详细的正式申报书,进入答辩评审。这一做法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科研人员的负担,避免了不必要的申报准备工作。
二是一个指南方向不限定支持一个项目。科技创新具有研发路径和技术路线多元化的特征。为降低创新风险、优化科技发展布局,在同一指南方向下,如有不同技术路线、均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申报项目,可以择优同时支持,在项目执行中按期严格评估,及时调整聚焦。
三是对于合理确定项目体量,对项目下设课题数和参与单位数提出了明确要求。重点研发计划的项目要求研究重点突出,考核指标明确,项目下设的研究任务紧密联系,分工衔接,形成有机整体;不同目标、不同品种、不相关的任务,不能强行组合成一个项目。同时,为提高项目部署中各研发任务间协调衔接的效率和效益,对项目下设课题数和参与单位数提出明确要求,合理规划项目体量。
四是加快进行首批7家专业机构的全面改建,做好申报受理准备。将按委托协议和相关制度的要求切实做好项目管理,围绕项目管理需要开展全面改建,提高服务意识,规范管理流程,将从项目申报受理开始,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五是在主动公开信息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如在发布重点专项申报指南时,同步公布指南编写专家组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形式审查责任人等,力求在项目管理源头就公开透明、责任明确。同时,结合前期6个试点重点专项的申报组织工作经验,整理了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将与指南一起公布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上,方便申报者查阅、解惑,高效率准备申报材料,节约时间精力。
六是在整个项目形成、申报、评审过程中,已经并将继续严格执行专家回避制度。特邀咨评委委员及参与重点专项咨询评议的专家,不能申请本人参与咨询和论证过的重点专项项目;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和年度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请和评审相关的重点专项项目;项目评审专家在遴选和具体评审中,也严格执行相关回避条件和要求,将“运动员”和“裁判员”彻底分开。
10. 政府不再具体管理项目了,专业机构会不会权力太大了?
政府决定的是“做什么”,专业机构决定的是“怎么做”。比如专业机构进行项目评审时,并非随意指定专家,而必须从国家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符合要求的专家。 首批7家专业机构已经启动改建并准备承接项目管理职能,这7家机构来自科技部、农业部、工信部、卫计委等下属事业单位,将提高服务意识,规范管理流程,从项目申报受理开始,提供专业化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