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2月1日讯 从2016年2月1日起,贵阳市辖区内的省医、省二医、市一医等46家公立医院将全面实施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并对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
“药品零差率销售”是指综合改革公立医院在销售药品(中药饮片除外)的过程中,按照“原价进、原价出”原则,以购入价出售给患者。通过药品零差价销售,医院不再以销售药品为营利手段,同时医生不以开药增加业务收入,减少大处方和过度用药现象,促进科学诊疗、合理用药,使药品回归治病功能。
贵阳作为全国第三批66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之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出台了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此举旨在破除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体现医疗技术价值,促进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使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质、医生回归看病角色、药品回归治病功能,力争到2017年贵阳市综合改革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在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指导价基础上,对部分诊疗项目的服务价格进行调整,在保证群众负担不增加、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的前提下,做到“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动价值的医疗费用,降低医疗检查、检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