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五家公司协商统一上涨别嘌醇片价格,于2015年1月份提高至23.8元/瓶,较2012年5.8元/瓶的价格上调约4倍;二是分割销售市场,几家公司分别负责不同区域;三是约定招投标工作,重庆青阳及重庆大同、江苏世贸天阶、上海信谊联合及商丘华杰三方必须在划定区域内进行招标,不得到其他区域招标或议价。
国家发改委对垄断协议处以399.54万罚款的具体内容包括:
一是对在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的重庆青阳及其关联销售企业重庆大同,处上年度销售额8%的罚款,计180.52万元。
二是对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如实提供证据材料的江苏世贸天阶,处上年度销售额5%的罚款,计118.40万元。
三是对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相关事实的上海信谊联合、商丘华杰,分别处上年度销售额5%罚款,计49.56万元、51.06万元。
别嘌醇片是治疗因尿酸过高引起的高尿酸血症、痛风的常用药物,属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甲类药品。此外,别嘌醇片还被列入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低价药目录,价格低廉,在临床上广泛使用。
据统计,全国获得别嘌醇片批准文号的生产厂家有15家,2012年至2013年实际有7家企业生产别嘌醇片;2014年以来实际只有重庆青阳、江苏世贸天阶、上海信谊联合3家企业生产别嘌醇片。
国家发改委承诺,未来还将继续加强医药行业价格监管,依法保障经营者自主定价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同时,国家发改委还表示将加强对经营者生产销售活动和价格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严肃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