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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底前上市药品将拥有电子身份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浏览次数:360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21日在中国——东盟药品安全论坛上表示,未来中国将进一步增强药品市场监管能力,到2015年底,对所有上市药品实施电子监管。这意味着,届时所有上市药品都将拥有“电子身份证”,实现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管和追溯。

  药品电子监管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建立的药品生产流通全程质量可控的一项重要制度,一旦出现药品不良反应和事故,可以在第一时间追溯药品去向,控制使用。同时,也可以防止假劣药品流入正规渠道。

  邵明立介绍,目前我国已经完成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等高风险品种的电子监管,正在推进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电子监管。

  他说,为顺应医药市场的快速增长,我国还将在加大药品监管力度、促进市场规范上采取更多措施。其中包括在市场监管一线和基层地区加快推进药品快速检验技术的应用,提升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完善上市后再评价;加强安全风险预警体系建设,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等,以最大限度维护公众用药安全。

  中国-东盟药品安全论坛10月21日到22日在第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举行,此次论坛以“加强交流,保障安全,共谋发展——中国—东盟自贸区发展形势下的药品安全合作”为主题,针对各国药品法律体系和药品监管体制、体系及监管机制等议题进行交流。(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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