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降药价
2016年,国家卫计委要求全面实施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鼓励和引导跨区域联合采购,切实降低虚高药价。增加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药品品种,降低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药品价格。
2、增加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2016年,国家卫计委将增加省级医改试点省份。截至2015年底,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在全国推开;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增加至200个试点城市;省级公立医院改革在江苏等4省份开展。
3、加强儿科、产科建设
2016年,国家卫计委将扩充产科、儿科床位,加大产科、儿科和助产士专业人才培养力度。
4、推进分级诊疗
2016年,国家卫计委将大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在70%左右的地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医改试点省份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要全面推开。此外,国家卫计委还将在2016年制订急慢分治指导性文件。
5、医保控费
2016年,国家卫计委将加大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力度,实行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按疾病诊断相关组等复合型支付方式,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经办服务;制订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政策举措。
6、公立医院债务化解政策
2016年,国家卫计委研究制订公立医院债务化解相关政策;制订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框架文件;建立公立医院综合性绩效考核制度,强化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管理。
7、推进医院编制管理
2016年,国家卫计委将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会同中央编办开展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创新研究,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