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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区局组织召开全区传统藏药生产企业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座谈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1-25  浏览次数:62
为进一步推动药品生产企业实施电子监管工作,提高企业对药品电子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落实区域内销售最小包装上实施药品电子监管码的工作要求,规范我区传统藏药生产企业药品电子监管行为,实现全品种、全链条、全过程电子监管,建立完整的追溯体系,确保我区生产企业实施电子监管无盲点,2016年1月8日,我局组织13家传统藏药生产企业负责人和药品电子监管专职人员共计26人召开座谈会。

会议总结了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了下一阶段重点工作,通报了我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推进情况,参会企业代表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了在实施药品电子监管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就做好我区生产企业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提出了建议。

会议指出,实施全品种电子监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具体要求,是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的重要手段,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新形势下,实践科学发展观、践行科学监管理念、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利用现代化手段转变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的迫切需要。会议要求,各药品生产企业要站在促进我区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的高度,一是加强领导,以电子监管工作为抓手,完善内部制度、专人管理,制定实施方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认真策划,科学论证赋码产品包装设计。三是加强电子监管人员能力建设。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是跟进、督办最小销售药品赋码情况。二是加大市场检查力度,形成倒逼机制,责令药品流通企业不得接收无赋码药品。三是将药品赋码及核准核销情况纳入年内飞行检查和跟踪检查内容,并对赋码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四是将药品电子监管实施情况纳入下一轮GMP认证和GMP跟踪,把电子监管工作作为关键项进行评价。

会议为药品生产企业下一步全面贯彻落实全品种药品实施电子监管指出了方向,明确了思路,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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