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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省市 基药、非基药使用的比例集合汇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1-21  浏览次数:95

  基层也可使用用非基药

  通知明确指出,基层医疗机构能在医保、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内,配备一定比例的非基药。

  根据国家卫计委要求,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已经基本适应基层用药需求,湖南省不再进行新的非目录药品增补。

  在湖南省医保(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内配备使用非基本药物,采购品规不得超过本机构本年度基本药物品规总数的25%,采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机构本年度基本药物采购总金额的30%。

  非处方药金额不得超过本年度基本药物使用金额的5%;每个县(市、区)配备使用的非处方药不得超过25个品种。

  明确基药配备和使用要求

  目前,包括广东、浙江、湖北、湖南在内的多个省份已呼应国家政策,开启了基层用药“松绑”的工作,能让基层使用一定比例的非基药。但是,同时规定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强化基本药物配备使用主导地位。

  湖南省卫计委对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均有明确的使用比例要求。

  基药松绑是药企的红利

  自从2014年国家卫计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后,各省均开始对基层医疗机构用药开始松绑。

  按以往的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只能配备使用基本药物。而自从政策对非基药在基层医疗机构颁发了“通行证”之后,部分在医保和新农合目录中的非基药市场容量将会大大增加,若企业能把握住此政策红利,对于企业的市场来说无疑是锦上添花。

  以下是笔者整理的部分省份对于基药使用比例要求及非基药配备比例,以供大家参考。

  附:部分省份基药使用比例要求及非基药配备比例

 
关键词: 药企 , 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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