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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印发《全省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1-20  浏览次数:81
针对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飞行检查发现四川省部分药品经营企业存在“挂靠”经营、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为严厉打击药品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规范四川省药品流通秩序,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从2016年1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并印发了《全省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此次专项整治分为调研飞检、企业自查、检查整治、总结督查四个阶段。整治重点为企业“挂靠”、“走票”等出租出借证照的违法违规行为;企业对购销方资质审查不严格,进货来源把关不严,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按规定销售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企业购销药品未按照规定开具税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未做到随货同行;税票上未列明购销药品的名称、规格、单位、购销单位名称等内容;票、账、货不一致等违法违规行为;超范围、超方式经营。整治内容涵盖治疗糖尿病、高血压、心血管类疾病的药品和血液制品、疫苗、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

为保证整治效果,四川省局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好的做法、典型案例、取得的成效进行广泛宣传。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市场、稽查、法规、宣传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内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12331投诉举报热线和电子监管等手段的积极作用,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和案件查处情况的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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