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整治分为调研飞检、企业自查、检查整治、总结督查四个阶段。整治重点为企业“挂靠”、“走票”等出租出借证照的违法违规行为;企业对购销方资质审查不严格,进货来源把关不严,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按规定销售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企业购销药品未按照规定开具税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未做到随货同行;税票上未列明购销药品的名称、规格、单位、购销单位名称等内容;票、账、货不一致等违法违规行为;超范围、超方式经营。整治内容涵盖治疗糖尿病、高血压、心血管类疾病的药品和血液制品、疫苗、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
为保证整治效果,四川省局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好的做法、典型案例、取得的成效进行广泛宣传。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市场、稽查、法规、宣传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内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12331投诉举报热线和电子监管等手段的积极作用,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和案件查处情况的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