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高度重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扎实有力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农村群众饮食用餐安全。
二是强化部门协同,形成治理合力。各级政府食安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强化各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制度,坚决消除监管盲区、死角,构建农村食品安全统一监管、综合监管、协同监管工作机制,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体系。
三是深入整治,严打违法犯罪。以落实“四有两责”和网格化管理为依托,深入推进国家五部门部署的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清源”、“净流”、“扫雷”、“利剑”四大行动,以及省政府食安办部署的“清死角、打窝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生产、加工和销售假冒伪劣及有毒有害食品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严惩重处,坚决取缔,真正做到监管全覆盖,不留盲区,不留后患。
四是加强督导核查,务求工作实效。各级地方政府要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计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强化考核,确保各有关部门把治理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各级政府食安办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对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实施专项督查,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敷衍塞责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