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规定药品上市两年后才能参加医保评审,这缩短了新药在专利到期之前的窗口。一些创新药因为窗口太短,失去了大范围市场化推进的机会。另一方面,许多创新药针对大病,病人绝对数量上可能并不高,有时候药效也并不明确。比如一些高价抗肿瘤药的效果可能只有20%左右,病人的反应不一样,不能保证疗效。因此支付方一直在报销态度上不甚明确。
此次江苏将五种中国自主研发的创新药纳入医保,提示未来在支持本土企业创新上有望进一步倾斜。中国药企一直在创新药上发展不足,一方面科研土壤和技术能力是重要因素,另一方面也与创新产品的市场化条件和路径密切相关。随着老龄化以及心血管疾病、肿瘤、慢性病的高发早发,中国市场对专科领域的创新药需求将快速增加。建立与医保的谈判机制将有助于本土药企创新产品的市场化,但研发的投入和周期仍然会很长,需要大量资金支持,但医保通道的打开有可能使产品成为资本方追逐的热点。
而对于外资药企来说,未来可能不得不面对创新药渠道策略的革新。由于高额的研发成本和研发长周期,外资创新药上市后价格昂贵,支付方难以承受,因此无法带来销售量提升。虽然这种做法保持了利润空间,但对药品的应用,对科研的进一步推动都很不利。因此,如果想要进一步拓展市场,进入支付体系,未来药企将不得不考虑价格与销量两者间的平衡。
由于很多创新药针对的是大病,治疗将面临一个周期,且需要多种药品配合。因此,进入医保支付通道意味着接触到更多的病人,除了销售创新药,也有助于治疗中所必须的其他药品的销售。这也将帮助药企在药品降价的大趋势下,从单纯的产品提供方,转变为治疗方案的整体提供者。
成为治疗方案提供者的核心有点是有助于增加医生和用户使用的粘性。由于病人需要长期用药,配套的用药方案比孤立用药更为有利,如果效果良好,医生和病人长期使用的概率也可能更高。中国对药品费用的控制更加严格,部分产品的利润可能缩水,因此捆绑型治疗方案式的销售更有助于药企分层推进自己的产品,长期对增加营收更有利。
最后,未来药企与医保在创新药的谈判上可能会有较大的地域差异。在人口流入省份,医保资金池的压力相对小,年龄结构相对较轻的地区也更有可能提升保障。而在人口流出且老龄化严重地区,医保将很难再大幅度提高保障。因此,有选择性地进行地区性价格谈判将成为药企拓展医保渠道的一种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