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我的问题有两个,一是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在《决定》当中我们看到表述是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想请解读一下,这是表述的同样的意思还是有什么细微的差别?二是儿科大夫缺乏是一个老难题,特别想知道在放开全面二孩之后国家卫计委会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这个难题,让我们的儿科大夫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刚才王主任提到很多事情都有时间表,不知道这件事情有没有时间表?
张春生:非常感谢你提的问题。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新修订以后的表述与五中全会和中央《决定》关于全面实施两孩表述之间是不是一个意思,在前不久《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的发布会上也曾经回应过这个问题。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明确提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从法律条文的角度来讲,这个法条的表述与修订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倡一对夫妻生一个(孩子)有延续性,也就是说我们在修法之前,按照中央关于国策和生育政策的总体安排,修订前的人口计生法是明确提倡公民生育一个(孩子)的。现在中央五中全会作出了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重大决策部署之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在第18条调整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这个法条的变化实际上是贯彻了五中全会的总体精神,所以两者的内涵和意思是一致的,只是中央《决定》是政策语言。从全国人大在修法当中,我们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关于这款是延续了过去总的精神,但是在胎次上是与时俱进的,体现了提倡、体现了导向,体现了引导家庭自觉负责任、有计划的生育的意图。
杨文庄:我们国家产科儿科人才紧缺确实是一个突出问题,跟需求相比确实是一场硬仗。对这个硬仗,国务院和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等部门都高度重视,在教育方面要加强产科、儿科学历教育的人才培养,在有条件的高校探索开设大学本科助产和儿科专业,加强相关专业的招生培养。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也要加大儿科等紧缺专业的招生规模,进一步开展助产士、儿科医师的转岗培训,鼓励相关专业的医护人员在助产士、儿科方面进行继续医学教育。在职称评定、薪酬分配等方面都要加强对助产士、产科医师、儿科医师、护士等给予倾斜,要改善在这些岗位工作的医护人员的待遇,增加这些岗位的吸引力。也要结合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合理调整提升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格的医疗保健服务价格,特别要向妇产、儿科、妇产科等倾斜。
因为“十三五”期间是全面两孩政策落地的关键时期,这些方面的要求更加突出,所以整个“十三五”期间国家有专门的计划、专门的安排、专门的投入,比如在西部地区建立了很多重点的妇产保健中心,全面提升妇幼保健的能力和水平。各级政府,包括卫生计生部门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确保满足需求。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