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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医药分开不等于药品零加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13  浏览次数:283

  “推行医药分开比较好的方式,可能还是支付方式改革。”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医院运行监管处处长钟东波在卫生部10月例行发布会作出如上表示。

  “以药养医”一直被认为是中国医疗体系的一大顽疾。近年来,各地试图以种种方式打破这一顽疾,包括“收支两条线”、药房独立、药品零差率销售、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等。此次医改重点内容之一——基本药物制度,也意在通过限定药品种类、实行药品“零加成”,来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药分开。

  但钟东波表示,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对各地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梳理、研究显示,对于公立医院而言,这四种改变“以药养医”的模式中,支付方式改革更胜一筹。

  钟东坡指出,支付方式改革,即《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的推进按病种付费、人头付费和总额预付等改革。在改变支付方式的情况下,药品将从利润源变为成本,医院本身就有激励来规范用药行为,在看好病的情况下尽可能控制费用。目前,镇江推行的以人头付费为基础的付费方式改革、北京推出的DRG按病种分组的付费改革,上海推行的总额预付改革是其中典型。

  相比之下,其它方式则各有弊端。钟东坡指出,在收支两条线管理以及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下,药品的费用收入与机构本身利益无关,激励中性化,医院会根据医疗常规、病人病情来使用药物。但是,这两种方式无法解决对医生的激励问题,很容易出现“大锅饭”现象。并且,也难以解决医药企业对医生个人的回扣问题。

  而在药房独立模式下,尽管药品的差价收入由政府统筹来还补给医院,但药房独立后,医院的合理用药等工作受到影响。

  据了解,我国药房独立模式的代表——安徽芜湖,已于10月1日对试行3年多的“医药分开、药品统一管理”模式进行调整。目前,芜湖市已将原划归市药管中心管辖的各医院药剂科工作人员划回医院,接受药管中心和医院的双重领导。

  钟东坡认为,当前推行“医药分开”有几个基本观点需要梳理:一、医药分开更重要是机制分开,切断医药之间的利益关系,而不是把机构分开;二、医药分开不等于实行药品零加成,支付方式的改革,收支两条线管理都可以达到医药分开的效果;三、医药分开的“医”不仅是医疗机构,还有医生,对机构的激励机制理顺之后,对医生激励机制的理顺也很重要;四、我国正在发展基本医疗保障,医保对医院有调控制约作用。

  钟东坡指出,下一步,卫生部将对不同模式的利弊得失、适用条件进行总结评估,推出在全国相对比较可行的方式。不过,他同时指出,“我国各地差异很大,难以全国一刀切地推进某一种模式,应当允许多种模式存在。”(财新网  戴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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