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此通告。
附件:1.质子/碳离子治疗系统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离心式血液成分分离设备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3.影像型超声诊断设备(第三类)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5年修订版)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5年12月31日
2015年第112号通告附件1.docx
2015年第112号通告附件2.docx
2015年第112号通告附件3.docx
特此通告。
附件:1.质子/碳离子治疗系统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离心式血液成分分离设备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3.影像型超声诊断设备(第三类)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5年修订版)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5年12月31日
2015年第112号通告附件1.docx
2015年第112号通告附件2.docx
2015年第112号通告附件3.docx
本站只提供信息交易平台,对具体的交易过程及信息的真实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望供求双方谨慎交易!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产品招商信息。 |
Copyright 2006-2012 Powered by yaoshang68.COM,北京恒诚创凯文化交流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10-68645975 电子邮件:yaoshang68@163.com QQ:1483838028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城通街26号院4号楼(F座)5层511 邮编:100043 版权所有 ©中国药商68网 京ICP备1204216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229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