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边振甲副局长带队检查了山东省临沂市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听取了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汇报,检查组对临沂市中心城区小吃街3家小型餐饮企业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工场所卫生、食品贮存条件、严防地沟油流入餐饮环节的相关措施进行了全面检查。
边振甲在检查中指出,“十一”黄金周临近,各地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根据国务院食安办《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局《关于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节假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边振甲对山东省以及临沂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山东省以及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高度重视、认识到位,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监管效能,取得了显著成效。边振甲强调,山东省临沂市是历史文化名城、红色革命老区,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当地的业务指导,当好先锋、做好表率,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加强应急值守,特别要抓好薄弱环节的风险排查和控制,把工作做好做实,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健康权益。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负责人陪同检查。
边振甲副局长检查山东省临沂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