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局依照国家总局印发的关于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对餐饮监管内容梳理分类、细化完善,形成了通用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记录簿(餐饮环节)》。该记录簿设置监督检查项目和监督检查评价两大项,内容涵盖许可证照、机构人员、设置布局、设施设备、食品检查、采购贮存、粗加工切配、烹饪加工、专间操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废弃物处置等12个大块44个主项119个分项1003个监督检查点。每个监督检查点对应监督检查评价“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