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预案》呈现四个特点:一是强化了应急指挥体系,建立了以食安委为指挥机构、食安办为协调机构、成员单位为执行机构的食品安全应急指挥体系;二是扩展了应急处置范畴,补充了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及舆情事件处置程序,将单一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扩展为涉及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的食品安全舆情事件处置;三是调整了事件分级原则,在国家事故分级基础上,将事件级别划分为“级别食品安全事件”和“非级别食品安全事件”,提高了操作性;四是明确了信息报告程序,进一步规范了信息上报、通报的主体、内容和时限,畅通信息渠道,明确了报告程序。
《预案》的发布实施,将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件的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社会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