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辽宁省局下发通知,明确检查重点和职责分工,要求各市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做到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同时集中力量对重点企业和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在摸清风险点和工作规律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是突出重点,确保打击行为精确有效。坚持露头就打的工作原则,对商场、学校、饰品店铺、小商品批发市场、乡镇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加大巡查检查力度,针对部分无证经营者地下销售、流动性大的特点,合理调整检查时间,有效保证了监督检查效果,实现了精准打击。
三是持续跟踪检查,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针对去年“五整治”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企业开展全覆盖的跟踪检查,对部分存在问题的企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进行从严处理,在行业内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四是多措并举,群防群控,不断完善监管体系。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地向公众消费者宣传有关隐形眼镜及护理用液的安全知识,增强公众辨别真伪的能力和安全使用水平。结合新法规的颁布实施,加大对经营企业的法规宣传力度,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与工商等部门建立合作曝光机制,畅通12331等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群众性队伍的协管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