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药品批发企业重点检查两方面:一是经营资格合法性检查,重点检查生物制品、疫苗、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经营企业,经营药品购销平衡情况,购销渠道合法性;二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情况检查,重点检查企业GSP运行的整体状况、企业认证时缺陷项目的整改情况、质量负责人及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在职在岗情况、药品的购销渠道是否合法、药品储存运输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按要求实施药品电子监管等。
对药品零售企业重点检查购进药品是否严格审查资质;是否有超方式、超范围经营的行为;是否有购销票据与实物不符,购销票据和记录不真实的现象。重点检查城市周边、城乡结合部的零售药店,自进货渠道到销售去向,进行全面深入检查。
四川省局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专项检查的组织领导,统一调配人力物力,细化责任,严格执法,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