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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州市出台《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检验机构建设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2-24  浏览次数:102
为保障老百姓的“菜篮子”安全,严把食用农产品入市的第一道关口,近日,江苏省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了《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检验机构建设方案》。

方案要求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以抽查为主的食用农产品快速检验机构,要设立20-30平米左右的食品安全快检室,能够快速检测水果、蔬菜、水产品、肉制品、粮油食品等75个食用农产品类别,检测农药残留、亚硝酸盐、吊白块、孔雀石绿等24个检测项目。

检验机构根据食用农产品品种及工作量,配备2名以上专职检验员,从每日50批次开始,逐渐达到市场内所有经营户、所有食用农产品品种全覆盖。每日现场取样,现场快速检测,填写采样记录,快速检测项目呈阳性的样品封存,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报送监管部门。

方案还进一步明确了市场主办方应尽的责任义务,强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主要负责人对食品安全负总责,应明确一名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直接对食品安全负责,并要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配齐配足与检测类别和检测项目相符的快速检测设备及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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