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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已基本建立基药集中采购体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09  浏览次数:282

    记者从河北省卫生厅获悉,目前全省各县(市)均已成立了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初步建立了全省基层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管理体系,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回款奠定了基础。

    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是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内容,涉及基本药物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汇款等诸多环节。目前我省新一轮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已经完成,为确保相关工作有序开展和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我省要求各县(市)均要建立相关工作机构。

    县(市)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地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的网上集中采购工作的管理;定期审核、汇总本地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需求计划并定期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网办理采购;根据有关要求,做好基本药物货款统一支付的相关工作;负责对供货企业配送工作的监管;负责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流通、使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监管。(石家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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