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2月21日讯 近日,《证券日报》记者梳理2015年国家发改委公开信息发现,2015年是价格改革的丰收年,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就价格工作出台了专门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药品、电力等相关领域价格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国开证券证券投资部执行董事吴琪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价格作为最基本的经济元素之一,全方位、全过程地渗透在经济运行的各个角落,合理的价格体系对于调节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引导产业资金流向、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等方面都有积极的意义。2015年作为一个深化改革的年度,价格改革自然是重中之重,国家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就此出台了专门的文件可见一斑。
在12月13日举行的“2015中国改革论坛”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表示,“十三五”时期,国有企业和重要行业改革将跨越深水区,将在电力、油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重要领域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电力、石油等竞争性环节将真正放开,推进国有经济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电力、天然气、医疗服务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将继续深化,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疏导价格矛盾,降低企业和居民成本。
价格改革敲定时间表
2015年10月15日,新华社授权播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2972.836, 0.00, 0.00%)、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基本建立,价格调控机制基本健全。
这既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价格改革30多年来巨大成就的充分肯定,也体现了对今后价格改革的高度重视,是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重要历史时期对价格机制改革做出的总体谋划和系统部署。
回顾价格改革30多年的辉煌历程,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价格体系的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价格改革先后经历了“改革计划价格体制”、“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价格体制”、“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价格体制”三个阶段,取得了巨大成就。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自然垄断环节,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目前97%以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已经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市场化机制基本形成,对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药品价格:
绝大部分由市场竞争形成
2015年5月份,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决定从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总体上看,由于有招标采购和医保控费机制的综合制约,加之对市场交易价格监测监管工作的强化,将正面引导市场价格秩序,因此绝大部分药品市场交易价格不会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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