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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紧扣网络售药 网上药店运营可借鉴欧美经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06  浏览次数:391

  网上药店在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的时代应运而生,是医药电子商务发展的产物。因药品关系到人的生命安全,国家对其监管比一般的电子商务严格许多。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电子商务的发展,网上药店必将与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构成药品零售的三足鼎立。但近期的网上药店与业界给予的火热期许有所不同的是,现实相当“骨感”。

  据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6月中国网购规模达1.73亿,同比增长33.1%;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3492亿元,同比增长74.6%。近几年,网上药店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与中国互联网电子商务市场的疯狂发展相比,药品电子商务的发展显得微乎其微。究其原因,高壁垒政策让网上药店变得举步维艰。

  据悉,网上药店准入的根本壁垒在于政策。作为广东首家致力于慢性病用药的康爱多网上药店CEO王燕雄认为,网络零售无疑会成为药店新的利润增长点,网上药店不用店租,不用缴纳水电费等,整体运营成本较实体店显得非常低廉。但网上药店要获得相应的牌照,就须直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步步惊心”。考虑到网上药店的特殊性,想要申办此牌照就相对变得困难。首先,依法设立的药品连锁零售企业,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两证;其次是具有健全的网络交易安全保障措施、完整保存交易记录的能力并具备网上咨询、生成定单、电子合同等基本交易服务功能;第三是对上网交易的品种有完整的管理制度,具有与上网交易的品种相适应的药品配送系统;第四是具有执业药师负责网上实时咨询,并有保存完整咨询内容的设施、设备及相关管理制度。

  根据这一规定,可以看出要获得网上药店的资格,其程序之繁琐足以让很多企业与网上药店绝缘。就上述层面来看,网上药店的准入门槛不但高于一般意义上的电子商务,而且比开办一家实体药店,甚至连锁药店的门槛还要高得多。

  政策壁垒难以放宽,最典型的莫过于医保制度。美国、欧洲网上药店的发展规模和经验将成为中国网上药房发展道路上的参考坐标。美国的CVS.com、Drugstore.com等网上药店都是在与当地的社会保险整合之后,规模才得以迅速扩大。在新医改的政策环境下,药品消费超过50%都会由医保买单,但现实中的大部分实体药店都对医保可望而不可及,网上药店能分到一杯羹吗?由于行业自律性差,监管部门对网上药店与医保的对接心有疑虑,如果药品的经营主体与医保无缘,就很难做强、做大。

  政策壁垒三物流配送。根据我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药品因关系到生命安全,作为一种特殊商品而不允许邮购。若委托第三方配送,其必须通过GSP认证,以避免药品在配送中被污染、破损、调换等;再者有GSP认证的药企,其药品的采购到销售都有一个完整的记录,一旦某个药品出现质量问题,就可以准确的找到上游商家和下游消费者,为及时提供救治提供极大的方便。而物流要求之高无疑会阻碍业务量的绽放。 (39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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