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0大类食品,包括:罐头、焙烤食品(包括粽子、月饼)、薯类及膨化食品、豆类其制品、酒类、蜂产品、饮料、食糖、蛋及蛋制品及其相关制品等。抽检样品共计447批次,其中合格443批次、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样品分别为饮料4批次、焙烤食品(包括粽子、月饼)2批次、蛋及蛋制品1批次、水产品及水产制品1批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涉及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已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已对相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了调查和处理。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批次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1.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2.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