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决定自2016年起将调整工作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国。附属医院为规培基地成为增列医学类学位授权点的重要条件。
《办法》明确,增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的,还应满足下述条件:增列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的,应具有临床医学本科专业和相应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并至少有一所直属附属医院为专科医师规培基地;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的,应具有临床医学本科专业,并有至少一所附属医院为住院医师规培基地。
《办法》规定,对于属同一学科的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不得单独撤销硕士学位授权学科而保留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省(区、市)学位委员会对博士学位授权点的调整,只能在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内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之间进行。此外,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开展增列学位授权点工作的,需聘请不少于1/2本省(区、市)以外的同行专家评审。(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