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浙江  盐酸  白藜芦醇  氨基  技术  吡格列酮  吡啶  中间体  制药设备  骨科  原料药  前景广阔  武汉  中成药“避风港”或步其后尘  试剂  机构悄悄潜伏“创新药”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要闻简讯 » 正文

吉林省:非公医院服务价格自己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2-02  浏览次数:78

    日前,吉林省物价局印发《吉林省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及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指出,从即日起,吉林省非公立医疗机构所提供的所有医疗服务价格均实行市场调节,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

    《通知》明确,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的公立医疗机构名录之外的所有医疗机构均为非公立医疗机构,其提供的所有医疗服务的价格都实行市场调节。非公立医疗机构根据市场供求及竞争情况,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制定医疗服务价格。

    《通知》要求,非公立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合理确定价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和医药费用明细清单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向患者公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药品价格。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管,畅通价格投诉举报渠道,方便接受社会监督。(健康报)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展会信息 | 欢迎扫码下载展会杂志电子版 | 帮助中心 | 国际注册与认证 | 服务指南 | 黄金板块 | 本站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