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1月27日讯 2015年年初,国务院7号文发布,对公立医院的药品采购进行规范,要求所有公立医院100%通过省级平台采购药品,公立医院使用的所有药品100%要通过省级平台采购。记者今天从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了解到,作为全省唯一的第三方药品交易平台,目前在该平台基本药物竞价成交金额已经达426亿元。广东省药品交易办法的相关规定也将在年底出台。
广、深、佛占平台交易半壁江山
今天上午,2015中国(广东)药品交易中心年会在广州举行。该中心于2013年成立运行,目前拥有63个全品类全品种西药、中成药、医疗器械和保健品标准信息数据库,会员包括3763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2882家医疗机构。其中,第三方药品交易平台目前成交金额已达939.17亿元,包括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和低价药。
根据交易中心数据,主要成交的药品为经注射给药和经胃肠道给药,其中三级医院为主要交易主体。目前该平台已覆盖全省区域,从交易额上看,广州、深圳、佛山位列前三位,累计市场份额达到50.22%。
药品交易新办法将在年底前出台
今年2月开始,《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颁布与实施,明确了公立医院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的方向。6月,《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意见的通知》继而出台,从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的最高零售限价。这些新政的实施,标志着我国药品集中采购已进入新的阶段。
广东省卫计委主任陈元胜昨日在省政府网站微访谈中表示,广东作为全国最大医药市场所在地,目前,省卫计委已牵头开展药品交易办法的修订工作,现已形成《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办法》(修订稿)。新办法在分类采购、量价挂钩、“双信封”评审方面做了相应完善,目前正在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预计11月份挂网征求社会意见,年底前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