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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四项措施推进“阳光厨房”建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1-20  浏览次数:59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多措并举,深入推进“阳光厨房”工程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具备改造条件的二类以上餐饮服务单位“阳光厨房”改造率达到60%,提前完成省政府“阳光厨房”建设任务。

一是抓政府主导,突出一个“责”字。2015年,吉林省政府将推动阳光厨房建设纳入民生实事,从政府层面强化阳光厨房建设。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办多次组织召开调度会,协调各级政府,将阳光厨房建设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内容,落实监管部门责任,统筹推进阳光厨房建设工作;定期调度推进情况,按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大行政问责力度,确保阳光厨房建设顺利推进。

二是抓规划指导,突出一个“早”字。凡新开办的餐饮服务单位在申请阶段,监管部门即提前介入,上门指导、全程帮扶,按照阳光厨房标准要求,根据实际条件设计厨房“可视”模式,展示厨房食品加工情况以及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等级、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必要公示内容,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水平,保证新开办一家即建成一家。

三是抓规范管理,突出一个“建”字。制定《吉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将阳光厨房改造、可追溯体系建设、油水分离器安装和“群众满意度”设为重要标准评定项,并将实施电子监管、阳光厨房改造、安装油水分离器作为加分项,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完善管理措施。

四是抓管理创新,突出一个“活”字。开展“寻找笑脸就餐”活动即悬挂统一的标示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板和室外LED标示牌,消费者可根据“笑脸”标识做出消费选择。同时,依托餐饮服务监管信息平台,将该餐饮服务单位基础信息的二维码加印在公示板和标示牌上,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餐饮服务单位信息,既有利于社会公众监督,又促进餐饮服务单位自觉守规经营,提升了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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