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11月17日讯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了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公布,要求到2017年底,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监测和考核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参保患者医疗费用中个人支出占比逐步降低。
医药费用增长不合理
近年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医疗费用上涨较快。相关统计数据显示,近3年,我国卫生总费用平均涨幅为13.2%,是同期GDP增速的1.62倍。
意见提出,到2016年上半年,各地初步建立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监测体系,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到2017年底,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监测和考核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参保患者医疗费用中个人支出占比逐步降低。
医院管理专家王健康表示,目前,我国医疗费用增长与物价水平上涨、人口老龄化、慢性病高发等因素有关,也与医疗技术水平提高、诊疗设备价格上涨和就医环境改善有关。但也存在城市公立医院的费用在医药费用总量中占比较大,药品、耗材价格虚高,某些医务人员有创收指标等问题,也无形推高了居民的诊疗费用。
“医药费用增长应有一个合理区间,快于GDP增长的趋势不应无限制持续下去。为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从国家层面出台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指导性文件很有必要。”王健康表示。
控费提21个量化考核指标
为加强医疗费用监测,便于量化比较费用控制情况,意见提出21个指标,在费用变化方面,包括区域医疗费用增长、门诊病人次均费用及增幅等指标;居民负担情况方面,包括参保患者个人卫生支出比例、医保目录外费用比例等指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率方面,包括城市三级综合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比等指标;医疗机构收入结构方面,包括药品收入等占医疗收入比重等指标;运行管理效率方面,包括平均住院日等指标,并明确提出指标的导向要求。
王健康表示,一系列医疗费用控制参考指标有利于诊疗的规范,但治本还要改革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坚持政府主导,注重发挥市场作用,建立新型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和管理体制,如取消政府应加大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离退休人员经费、公共卫生服务和政策性亏损6项核心费用的财政投入,彻底取消药物加成等。
王健康还表示,目前我国公立医院绩效评价的导向存在问题,绩效评估习惯使用业务收入等经济指标,员工的绩效考核、薪酬的发放均与业务收入挂钩。国家必须加紧出台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提升医疗服务价格,将医务人员的考核与工作量和服务技术质量挂钩,以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