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浙江  盐酸  白藜芦醇  氨基  技术  吡格列酮  吡啶  中间体  制药设备  骨科  原料药  前景广阔  武汉  中成药“避风港”或步其后尘  试剂  机构悄悄潜伏“创新药”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食品销售关键环节和餐饮服务关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风险清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1-13  浏览次数:92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食品销售关键环节风险清单》和《餐饮服务关键环节风险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对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关键环节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风险进行分析,并针对风险提出具体的控制措施。

其中,食品经营场所未远离污染源;患有传染疾病从业人员接触直接入口食品;采购和使用含有“瘦肉精”的肉品原料,使用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违法使用回收过期或变质食品进行再加工;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没有按照食品存放、运输要求的温度湿度存放、运输食品,造成食物变质;食品加工过程存在交叉污染,热食类未烧熟煮透,生食类未在专间加工;使用有毒食品包装或容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关键环节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均列入《清单》,实施风险防控。全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将按照《清单》内容,加大日常监管力度,进行重点排查和防控。同时,督促食品经营者加强自律、自查、自纠,严格落实《清单》提出的防控措施,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展会信息 | 欢迎扫码下载展会杂志电子版 | 帮助中心 | 国际注册与认证 | 服务指南 | 黄金板块 | 本站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