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提出,截至2019年底,建立覆盖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成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和餐饮业“五类产品、一个行业”主要食品质量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向好,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公众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局面初步形成,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食品安全总体水平显著提升。
《规划》明确了治理 “餐桌污染”的主要任务是重点建立健全“十大体系”。即食品安全生产加工体系、食品安全市场流通体系、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实施体系、食品安全标准认证体系、食品安全检验检测、风险预警体系、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体系、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食品安全信息化等
《规划》要求,各县市、各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要加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力度,将餐桌安全治理行动经费纳入当地年度财政预算,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监督考核,深化社会共治,确保规划目标、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