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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专题研究部署进一步推进社会监督促进社会共治措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1-06  浏览次数:73
2015年10月27日,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做好公众和媒体接访回复、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推进社会监督等措施,进一步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

当前,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关注度越来越高,媒体主动介入与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越来越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善于借势、用势、造势,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强化监管措施,健全制度机制,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营造人人关心食品药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青海省局明确提出,进一步做好公众接访和回复工作。完善接访和回复工作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对群众及各类媒体反映的问题和线索,要及时核查办理,第一时间回复处理结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同时,要完善细化举报奖励流程,切实落实有奖举报制度;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力度。健全完善更加科学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形成更加合理的责任体系,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依法依规、严谨规范地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公开效率和质量,切实保障社会公众方便、及时地获取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进一步做好社会舆论引导。要积极宣传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的新成效,凝聚正能量,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增强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信心。要与媒体建立良好的信息交流和合作机制,积极配合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促进监管工作;进一步增强风险交流与应急处置能力。对群众反映问题突出、风险程度高、消费量大的产品进行重点抽检,提高抽检靶向性,依法严查重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公布产品抽检、监督检查、案件处罚等信息,做好风险解读,发布消费提示,曝光违法违规行为。要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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